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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被微信公眾號辱罵為“漢奸” 歌手周杰倫索賠60萬

時間:2015-09-19 09:26:41
  • 來源:互聯(lián)網(wǎng)
  • 作者:newtype2001
  • 編輯:newtype2001

知名歌手周杰倫因微信公眾號“微秀生活”發(fā)布文章稱其為“漢奸”“賣國賊”,以名譽侵權為由將該公眾號認證的開辦主體北京人和書畫院訴至法院,要求刪除相關信息、停止侵害、消除影響、公開道歉,并索賠損失60萬元。記者18日從北京市朝陽區(qū)人民法院獲悉,法院已經(jīng)受理該案。

周杰倫訴稱,2015年6月4日,他發(fā)現(xiàn)北京人和書畫院在其名為“微秀生活”的微信公眾號登載了一篇名為《打倒日本漢奸周杰倫,他是賣國賊:下十八層地獄吧。天會收你的》文章。文中出現(xiàn)了周杰倫否認自己是中國人,而是臺灣人,以及祖父祖母曾經(jīng)都是日本人等捏造的事實。更出現(xiàn)了“日本漢奸”“賣國賊”“下十八層地獄”“一坨屎”以及“賊眉鼠眼”這樣惡毒的詞語。

周杰倫認為,整篇文章充斥著惡意中傷和侮辱,公然捏造事實丑化他的人格。作為享譽兩岸三地的知名臺灣藝人,其名譽承載著巨大的經(jīng)濟價值和精神價值,應受到法律保護。北京人和書畫院的行為給其名譽和身心都帶來了極大的傷害,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制止不法行為,故訴至法院,要求北京人和書畫院刪除詆毀、侮辱周杰倫的不實微信信息,停止侵害行為,消除不良影響;在公共媒體向周杰倫公開道歉;賠償經(jīng)濟損失50萬元、精神損失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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