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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版權局就網絡音樂問題約談 騰訊/阿里/網易云

時間:2017-09-12 18:42:56
  • 來源:網絡
  • 作者:Deego
  • 編輯:Deego

網易云在過去幾個月已經下架了許多歌曲,網絡音樂版權的事終于要做個了結了,現(xiàn)在廣電總局終于正式約談各大網絡音樂平臺。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就網絡音樂版權有關問題約談了騰訊音樂、阿里音樂、網易云音樂、百度太合音樂主要負責人。

版權管理司負責人指出,網絡音樂正版化已成為行業(yè)共識,網絡音樂版權秩序基本好轉。但當前網絡音樂版權市場出現(xiàn)了一些問題,哄抬版權授權費用、搶奪獨家版權、未經許可侵權使用音樂作品等現(xiàn)象又有所反彈。這不利于音樂作品的廣泛傳播,不利于網絡音樂產業(yè)的健康發(fā)展。

國家版權局就網絡音樂問題約談 騰訊/阿里/網易云

負責人強調,各互聯(lián)網音樂服務商要按照著作權法要求,落實好主體責任,積極維護來之不易的網絡音樂版權良好秩序,為廣大網民、聽眾更好地提供音樂服務。購買音樂版權應當遵循公平合理原則、符合市場規(guī)律和國際慣例,不得哄抬價格、惡性競價,避免采購獨家版權。

值得一提的是,昨天晚上,業(yè)內曝出阿里音樂與騰訊達成了百萬曲庫的互換協(xié)議,未來阿里旗下音樂產品與騰訊旗下產品將會在版權上共享,阿里音樂則獲得了騰訊獨家代理的華納、環(huán)球、索尼、杰威爾(JVR)、YG娛樂版權。

雖然本次版權互授規(guī)模不算最大,但對騰訊音娛、阿里音樂乃至整個行業(yè)來說,都有著特殊意義。

盡管如此,另一面網易云音樂地位卻愈發(fā)尷尬,此前因版權問題網易云音樂已經下架10萬首歌曲,隨后又遭騰訊起訴,200多首華語歌曲被指侵權。

全文如下:

9月12日,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就網絡音樂版權有關問題約談了騰訊音樂、阿里音樂、網易云音樂、百度太合音樂主要負責人。

版權管理司負責人指出,2015年國家版權局組織開展規(guī)范網絡音樂版權秩序專項整治以來,各互聯(lián)網音樂服務商積極支持配合國家版權局相關工作,及時主動下線未經授權音樂作品220余萬首,并共同簽署了《網絡音樂版權保護自律宣言》,網絡音樂正版化已成為行業(yè)共識,網絡音樂版權秩序基本好轉。但當前網絡音樂版權市場出現(xiàn)了一些問題,哄抬版權授權費用、搶奪獨家版權、未經許可侵權使用音樂作品等現(xiàn)象又有所反彈。這不利于音樂作品的廣泛傳播,不利于網絡音樂產業(yè)的健康發(fā)展。

版權管理司負責人強調,各互聯(lián)網音樂服務商要按照著作權法要求,落實好主體責任,積極維護來之不易的網絡音樂版權良好秩序,為廣大網民、聽眾更好地提供音樂服務。要認真履行2015年《網絡音樂版權保護自律宣言》的承諾,遵守著作權法律法規(guī),抵制各類侵權行為,不得傳播未經權利人授權的網絡音樂。要配合支持國家版權局的網絡音樂版權重點監(jiān)管工作,妥善處理相互之間的版權糾紛,優(yōu)先通過協(xié)商、調解等方式解決版權爭端,依法維權。購買音樂版權應當遵循公平合理原則、符合市場規(guī)律和國際慣例,不得哄抬價格、惡性競價,避免采購獨家版權。要積極促進網絡音樂廣泛傳播,推動網絡音樂作品轉授權,消除影響網絡音樂廣泛授權和傳播的不合法、不合理障礙。各互聯(lián)網音樂服務商要建立完善內部版權管理制度,及時、有效處理權利人的通知、投訴,維護音樂作者和消費者權益,不得以任何形式從事音樂版權集體管理活動。要積極探索建立良好的符合市場規(guī)律和國際慣例的網絡音樂版權授權和運營模式,共同推動網絡音樂繁榮健康有序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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