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寶強馬蓉離婚案宣判:兒子歸寶強、女兒歸馬蓉
- 來源:互聯(lián)網
- 作者:skylark
- 編輯:豆角
今日下午王寶強訴馬蓉離婚案、馬蓉訴王寶強名譽權案分別在北京朝陽法院不公開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判決兒子由王寶強撫養(yǎng),女兒由馬蓉撫養(yǎng);法院認定王寶強對馬蓉不構成名譽侵權,關于財產分割問題,因線索較多爭議大,將依法另行處理。
北京法院官方微博當日公開王寶強馬蓉離婚案和馬蓉起訴王寶強侵犯名譽權判決結果:“法院一審判決解除雙方婚姻關系,并從利于子女健康成長角度出發(fā),判決兒子由王寶強撫養(yǎng),女兒由馬蓉撫養(yǎng);馬蓉名譽權案法院認定王寶強不構成名譽侵權,一審判決駁回了馬蓉的訴訟請求。”
王寶強提出的精神損害賠償請求,因現(xiàn)有證據(jù)不足以證明馬蓉與他人同居,法院未予支持。關于財產分割問題,因線索較多,雙方爭議較大,尚待進一步查明,法院將依法另行處理。
2016年8月14日凌晨,王寶強發(fā)表離婚聲明,稱前妻馬蓉與經紀人宋喆存在婚外不正當兩性關系,決定解除婚姻關系及宋喆經紀人職務。
王寶強馬蓉2009年結婚,育有一子一女。8月15日,王寶強現(xiàn)身法院起訴馬蓉離婚。次日馬蓉起訴王寶強侵犯其名譽權。10月,王寶強起訴馬蓉離婚、馬蓉起訴王寶強侵犯名譽權兩案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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